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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!103岁老人“手滑”缴错500元电费 暖!多方相助“办理退费”

来源|都市现场原创


(资料图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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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生活缴费,不少人都选择用手机线上操作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的一位百岁老人,也不落伍,近日,他通过手机缴了500元的电费,不过这钱却迟迟没有到自己的用电账户,怎么回事呢?

《都市现场》记者了解到,老人名叫吴铁锋,今年已经103岁了,退休前是一名医生。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,平常都是保姆负责他的生活起居。除了有点耳背,脑子并不糊涂,用手机点外卖,缴费什么的,那都是寻常的事儿。

因为用电账户欠费380元,老人便用手机分两次缴纳了500元电费。可几天后,供电人员告诉他,还欠费。老人这才发现,这500元电费错缴到了前房东的账户里。

原来,吴老自家房子在四楼,年纪大了爬不动楼,就一直租住在一楼。以前的房东是万九高先生,现在已经换了房。但老人还保留着万九高的用电账户,一不小心,500元电费充到了万九高的账上。保姆邬女士就帮老人联系万九高,希望对方能把钱退回来。

邬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万九高的电话,对方表示,自己用电账户对应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电费也是租客在缴纳,希望邬女士和他的租客进行沟通。

记者试着拨打租客龚女士的电话,一直无人接听。房东万九高表示,这事儿他没办法,只能和租户沟通,但租户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。那现在,这事儿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?

供电中心:老人年事高 我们来帮忙协调

4月20号下午,记者陪同老人的保姆邬女士来到了国网洪都大道供电营业厅,工作人员表示,像这种缴错电费的情况,只要双方携带证明材料,他们就能按照正规流程,为老人办理退费。

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,且与房东、租客的沟通并不顺利,黄平表示,他们愿意代为沟通,积极协调双方处理此事。

律师提醒:这些情况属于“不当得利”
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像这样的情况,租客能否不归还老人误转的500块钱呢?律师表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及第九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,此类情况属于不当得利,受损失的人,有权请求对方返还不当利益。

律师表示,日常生活中,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
截至发稿前,老人的保姆邬女士向记者表示感谢,她告诉《都市现场》,经供电中心积极协调,退费流程已全部完成,老人错缴的500元已经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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